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划。

    2.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牵头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师德教育、师德培训等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教师荣誉体系建设和评选表彰。

    6.负责牵头组织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

    7.负责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和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决定和要求。

    8.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事人才的政策,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各类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的遴选推荐工作。

    3.组织开展学校各类人才引进工作。

    4.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5.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预聘青年教师选聘工作。

    6.组织博士后流动站申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兼职、顾问、客座、名誉教授的聘任工作以及教师(不含中层干部)校外兼职的管理。

    8.组织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和日常师资培训、教师国内外研修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9.组织开展干部和辅导员招聘、科级及以下干部管理考核、军转干部安置、工勤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等工作。

    11.负责校内人事调配、日常考勤、年终考核、人才服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2.组织开展派遣人员招聘、管理与服务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