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实验室、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方式及留学期限
从在校内各流动站中选派全职科研博士后,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科研合作,期限一般为12个月。
二、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出国访学或研修所需的外语能力。
获得“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国家资助项目尚未执行的,不得申报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三、申报流程及推荐名额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者,登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一专题活动一“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进入“省政府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的有关信息,导出《山东省政府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中的本人承诺须个人签字。
请于8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填报在系统中的外语水平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实验室、中心)办公室。
(二)院系推荐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规定条件、申报材料等,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于8月19日(周一)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现在站单位意见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处)、《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人事处422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yukai@ouc.edu.cn。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1人以上须进行排序(不得并列);已经获得国际公认排名体系中排在前50名的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访学邀请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时不占分配名额。
(三)学校推荐
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人。后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其他要求
(一)2024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重点支持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医学与健康、海洋开发与应用、高端装各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及环境保护等。
(二)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把握标准条件,坚持竞争、择优推荐,客观、科学评价申报人员的基础条件和访学计划。
(三)获得“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完成赴外访学任务回国后再申请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受理派出延期和留学类别变更的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钰恺、李冉冉
联系电话:0532-66782689
邮箱:wangyukai@ouc.edu.cn;liranran@ouc.edu.cn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