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3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顾欣
浏览次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8号),现予以转发。

    请已完成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老师于314-17日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考试申请(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无法进行考试报名),并于314-22日、411-14日缴纳考试报名费,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博士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在副教授以上的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所有人均需参加科目三考试;学历为硕士及以下老师,在申请教师资格证时须有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李老师 0532-66782183邮箱:liranran@ouc.edu.cn

    请已报名老师加入QQ群方便联系沟通,群号:592279345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的通知 鲁教师函〔2023〕8号

    附件2:2023年上半年考试申请和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问题说明

    附件3: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

  

人事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