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选派办法》),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与留学期限
1.选派规模
2022年选派规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公布。
2. 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的要求,申请时入校工作满两年,长期研修返校后工作满两年。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要求见附件2)。
4.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生导师。国家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6.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8.基金委不受理申报的情况: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教师,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连同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和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
2. 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选派条件择优推荐。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1人以上需排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liranran@ouc.edu.cn。
3. 学校审批
学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4. 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初步推荐的申报人员于4月29日前注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各项信息(“受理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推荐人选根据《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选派办法》)准备申请材料,于5月5日前交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保证完整、真实、准确。
2.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慎重考虑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申报国别”“留学单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冉冉
联系电话:0532-66782183
电子邮箱:liranran@ouc.edu.cn
附件:
1.《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人事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