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国家海洋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海发〔2014〕21号,见附件2),现将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介绍
为促进共建高校与海洋科研、业务机构交流合作,引导高校教师了解海洋事业发展及海洋人才需求,国家海洋局近期启动了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鼓励支持高校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家海洋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研修。
2015年共有13家海洋人才港接收单位面向共建单位计划接收中青年教师60-80名。研修期限为3-12个月,方式为全脱产。2015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岗位需求详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员工;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海洋事业发展精神;
3、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好的科研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见附件4) 中第二条第二款的要求,入校工作满2年,如有长期校外研修经历还须返校工作满2年。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2015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中的岗位需求填写《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岗位申请表》(附件5),并报所在单位审批。
如申请人有意愿到未提供研修岗位的海洋人才港单位进行访学(单位名单见附件6),也可填写申请表,并报所在单位审批。
2、单位审批。单位要以服务海洋事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海洋人才培养为重点,严格按照选派条件择优推荐,并于6月24日前将《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岗位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电子版发送xpeng@ouc.edu.cn。
3、学校经研究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并告知学院及选派人员。
四、其他
(一)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行政、工资关系。
(二)海洋人才港单位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为访问学者发放劳务费,主要用于访问学者食宿补贴,也可为指导教师发放相关补助。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件:xpeng@ouc.edu.cn
附件:
1、《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2、《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海发〔2014〕21号)
4、《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
6、 海洋人才港单位名单
人事处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