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奇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10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纪律,切实将师德考核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顺利开展,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1.申请人应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纪法规定,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提高师德践行能力。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以任何形式递送个人申报材料;严禁通过登门拜访、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形式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打招呼、说情、拉票等;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宴请评委或为评委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2.各级各类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接受申请人请托、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收受申请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接受申请人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强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履职尽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等,严禁为申报人打招呼、说情、拉票等行为。

学校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申请人若违反纪律要求,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聘任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党规党纪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中国海洋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若违反纪律要求,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评聘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学校设立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时请提供明确、有说服力的证据;严禁恶意或不负责任的举报。

监察处举报电话:66782733  电子邮箱:jiancha@ouc.edu.cn

人事处举报电话:66782517  电子箱:rsc@ouc.edu.cn

特此通知。

 

监察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