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发布者:郑文奇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1137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因科研需求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重要项目及课题组长安排的科研活动等相关工作;

2.协助实验室处理日常事务,包括财务报销、材料整理、会议组织与服务等;

3.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保障仪器设备良好运行;

4.协助科研学术会议的准备、服务、记录

5.协助做好其他科研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愿意从事科研服务工作;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优先考虑有较强有机合成经历的相关专业; 

3.具有较高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数据处理软件(如ChemDrawMestReNovaOrigin、Office等)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发表过高水平科研论文,需要随附发表论文记录;具有不对称合成、有机合成方法学或天然产物全合成的研究经验/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761日以后出生),专业背景或有相关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简历》(点击下载附件),并将《应聘人员简历》和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de@ouc.edu.cn,并抄送至dehaili@ouc.edu.cn,邮件主题请以xx大学xxx应聘科研助理”格式命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623日。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用人单位组织初审、综合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初审结果和考察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学校研究审批,确定录用人员。

四、管理方式与待遇

1.管理方式

采用派遣方式,劳动关系由派遣公司管理。

2.待遇

基本工资5500/月,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其它:根据工作量,绩效另计。

五、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06806

邮箱:wangde@ouc.edu.cn, 抄送dehaili@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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