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奇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1452

全校各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61见附件),现予以转发。

已报名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教职工需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能提交(具体请参考附件操作流程)。第一次、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分别为928-106日、113-7日。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时间分别为928-10917:00113-1017:00

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博士学位的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所有人均需参加科目三考试,请务必提交彩色博士学位证扫描件;学历为硕士及以下老师,在申请教师资格证时须有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2183

联系邮箱:liranran@ouc.edu.cn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2:2023年下半年考试申请和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问题说明

3: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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