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选派办法》),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与留学期限
1.选派规模
2023年选派规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公布。
2. 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的要求,申请时入校工作满两年,长期研修返校后工作满两年。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要求见附件2)。
4.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3)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生导师。国家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6.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三、申请程序
1. 个人准备(4月10日前)
有意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教师需及时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准备申请材料。
2. 个人申请(4月10日-4月16日)
申请人注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个人申请(“受理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6),连同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和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
3. 单位推荐(4月17日-4月21日)
请各单位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选派条件择优推荐。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填写申请人提交的《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学院党委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把关意见及学院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于4月21日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及《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1人以上需排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liranran@ouc.edu.cn。
4. 学校审批
学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保证完整、真实、准确。
2.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慎重考虑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申报国别”“留学单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冉冉
联系电话:0532-66782183
电子邮箱:liranran@ouc.edu.cn
附件:
1.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4.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