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合同签订须常态化组织,各单位应及时组织新入职和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动的教职工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审核把关。具体流程请见《中国海洋大学聘用合同签订指南》。
二、人员范围
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新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预聘青年教师及其他需要签订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单(附件1)分单位单独下发。请各单位查收并核对,如新入校等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给人事处联系人(附件2)。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工作安排
请相关教职工11月30日前在人事系统中提交合同申请,各二级单位12月6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并通知人事处联系人。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教职工从系统导出合同PDF版并打印(双面打印一式四份,甲方委托代理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乙方由教职工本人签字,无需盖章)。具体流程请见《中国海洋大学聘用合同签订指南》。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附件2)。
请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纸质版提交给人事处联系人。人事处审核盖章后,返给二级单位和教职工各1份。
(二)合同填写要求
1. 聘期
聘期一般为5年,其中距离退休不满5年的教职工,合同结束日期为退休当月的最后一日,聘期期限请据实填写。
2. 岗位工作目标、任务
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由所在和单位和教职工在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所聘岗位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要服务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并促进教职工个人与学校事业共同发展。应具体、量化、简练,做到职责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
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及各系列实施细则等文件中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确定岗位工作目标、任务。新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中国海洋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等规定中所晋升岗位的申报条件确定岗位工作目标、任务。预聘青年教师按不低于《中国海洋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类型的副教授申报条件确定岗位工作目标、任务。
其他填写要求请见《中国海洋大学聘用合同签订指南》。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孔凡亮 李冉冉
联系电话:0532-66782183
附件:1. 需签订合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单独发送)
人事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