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服务意向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人选条件
到企业服务的人选须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富有担当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
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十强产业”以及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对意愿到企业从事博士后工作的,须同时符合国家和省博士后招收规定。
二、服务岗位及期限
合作、服务岗位一般为企业的科技副总、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技术顾问等,期限一般为1年(详见附件2);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拟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提供的博士后岗位,期限一般为2-4年。前期组织征集的合作、服务岗位及博士(后)需求详见《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企业岗位需求目录》(附件3)。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做好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企业合作服务工作。
结合企业岗位需求,有合作、服务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博士填写《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申请表》(附件4)和《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申请汇总表》(附件5)报所在单位。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安排好申请人员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在《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申请表》和《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申请汇总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请将以上表格纸质版于6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行远楼42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ranran@ouc.edu.cn。
合作、服务意向征集工作完成后,省人社厅将对服务意向汇总编制目录并集中发布。青岛市人社局和有关单位将根据省人社厅安排,结合双方意向与需求,组织入选博士和企业需求进行对接,签订三方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冉冉
联系电话:66782183
附件: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