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海洋大学 “天泰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奇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672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第二十三届 “天泰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天泰优秀人才奖”主要奖励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发明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45周岁(含)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设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2万元;二等奖6人,每人奖励1万元。

申报条件、评选程序等按《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实施办法》(海大人字〔202155号)执行。

二、相关说明

1.申报条件“近五年”指2016121-20211130日。年龄计算截至20211231日。

2.各单位首先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考核,根据其日常表现和申报业绩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不超过2人,推荐2人的须排序;近五年来曾获得本奖项者不再推荐;近三年来曾受到处分者不得推荐。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20211223日(周四)17:00前将推荐人选的《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行远楼422房间),同时将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weiyan@ouc.edu.cn,电子材料须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天泰优秀人才奖推荐材料”。

2.推荐方式为“由科技处、文科处及各级学术委员会提名推荐”的,由提名推荐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同上。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伟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箱:weiyan@ouc.edu.cn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实施办法

2.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12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