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青岛市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奇发布时间:2021-12-10浏览次数:2512

学部、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一)流动站科研资助;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三)博士后安家补贴;

(四)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二、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流动站科研资助

流动站2021年8月之后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并已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每年只能申领一次。流动站科研资助由学校统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各流动站依托学院须在学校通知的截止日期前将申领所需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处联系人邮箱。申领材料如下:

1.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可自行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打印,须来我处人事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2.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签字盖章版,须与提供进站备案证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同一人)。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人每月50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已申请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请,自进站之月起最多申领24个月。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申请须博士后本人在青岛人才网系统中提交申请,不需上传其他证明材料。

(三)博士后安家补贴

2017年1月1日之后、2018年6月6日之前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在非青岛区域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后来青工作满足申领条件的也可申请),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本次时间截点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申请第1次安家补贴;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请第2次安家补贴。

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在非青岛区域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后来青工作满足申领条件的也可申请),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本次时间截点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申请第1次安家补贴,为40%;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请第2次安家补贴,为60%。申领材料如下:

1.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社会保险对账单(申报人自行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下个人办事栏目,自助打印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

5.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为加快资助经费拨付进度,博士后生活住房补贴、留青安家补贴将直接由青岛市拨付到个人账户,故在系统中申报时请填写申请者本人开户的的个人银行账号,同时青岛市人社局要求账户须是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已激活可正常使用,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其他银行的不予拨付。

(四)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021年8月至12月进站的申报“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的博士后,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5万元的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请各单位对拟推荐的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后,择优推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青岛人才网系统中上报。青岛市博士后工作处审核材料后,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资助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包括:

1.博士后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可自行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打印,须来我处人事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2.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签字盖章版)。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领工作由学部、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负责按申领条件及要求通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准备材料申报,学校人事处会在12月20日前根据摸底情况将可以申请留青安家补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所需的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扫描件发送至申报人在我处登记的电子邮箱内(我处前期已发送过的请自行查阅邮箱下载),申报人须于12月22日前在青岛人才网系统中完成填报并提交申请(包括生活住房补贴、安家补贴及应用研究项目资助,青岛人才网系统上传的附件须为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1兆)。学校审核后上报。

(二)申报人需准确核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并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及时提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或填报信息错误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相关说明

(一)青岛市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采用网络申报,每年申报两次;生活住房补贴和留青安家补贴申报网址为“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博士后个人登录账号为证件号码,密码为本人原设定登录密码、社会保障卡上的“社会保障卡号”(即以字母“U”或“B”开头的9位号)或者身份证号的后6位;确需重置密码的请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邮件发送给我们,我们会邮件反馈。

(二)按照青岛市规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组织申领相关资助(补贴);留青安家补贴由出站后工作单位组织申领。

(三)博士后开题报告模板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rsc.ouc.edu.cn/2013/0918/c19686a13870/page.htm)。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杜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6782689

电子邮箱:dhk@ouc.edu.cn、hubokai@ouc.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3.青岛市博士后资助系统用户手册  

  

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