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0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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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所)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校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工作的,需主动向学校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学校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可以申报;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六)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的。

二、推荐指标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本次申报我校可推荐13项,其中推荐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50%,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工作站申报。

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择优推荐1份申报材料上报学校。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1年度)》和《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学院根据博士后人员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后,择优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21年4月30日前择优推荐1份申报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研究后择优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1年度)》须提供PDF电子版,填写规范详见《申请表》填写说明,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中国海洋大学—大气科学—李明)。

(二)《佐证材料》须提供PDF电子版,主要包括:《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奖项(排名前3位)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或公布文件首页、盖章页及项目所在页,或科研项目合同书首页、盖章页等),按以下格式命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佐证材料。

(三)《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1份。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 系 人:杜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6782689

电子邮箱:hubokai@ouc.edu.cn

  

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1年度)

附件3:《申请表》填写须知

  

  人事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