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职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郑文奇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1155


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经研究,现将推荐教职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批、学校备案的程序进行;党政管理干部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按照党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规记录。

(二)教师须在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来校工作后在职获得学位的,须在校连续工作满两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三、有报考意向的教职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工作需要,按照“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有利工作”的原则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当次有效)。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人事处备案。其中,各单位自筹经费聘任的派遣工作人员,除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外,须先经聘用负责人同意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方可提交单位审批。

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教职工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由个人全额承担。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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