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孔凡亮发布时间:2020-08-14浏览次数:868

各相关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0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山东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山东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重点资助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且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的十大产业领域项目,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的资助,其中3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三)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2017年8月30日后获得)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且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名单参考:2019/2020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海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和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四)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0日后出生)。

(五)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六)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5日以后进站,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七)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三、申报名额

2020年度“山东博新计划”资助名额为10人,我校可推荐2名申请人。学校各二级单位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四、申报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向各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将推荐人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人事处422房间。具体申报表格下载、报送文件格式要求等请详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积极参与,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切实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鼓励和吸引优秀博士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联系人:杜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66782689

电子邮箱:hubokai@ouc.edu.cn

  

  

处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