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按照《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海大人字〔2018〕70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申报条件: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出版编辑系列按照相应实施细则执行;卫生技术、会计(审计)、幼儿教师系列按照《中国海洋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海大人字〔2008〕3号)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思想政治教育与高教管理系列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思想政治与教育管理系列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11〕1号)及补充规定执行。
上述文件及评聘程序简图分别见附件一、附件二。
对于已经申报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评估但因疫情原因未评估完成的老师,可先参加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申报,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自2021年1月起算,专业技术岗位自本科课程教学评估良好后起聘。
二、岗位评聘系统于2020年8月1日0:00至8月31日24:00开放。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拟参加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检查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业绩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并务必在系统关闭前点击“确认提交”。
请参评教职工认真阅读上述评聘规定和申报材料填报须知(附件三),填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保证学术规范。
三、请各单位指定有经验的专家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于8月27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审核专家推荐表》(附件四)提交人事处,组织做好申报资格审核和材料填报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联系人事处,联系方式见附件五。
附件:
人事处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