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4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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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7 号)、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能够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能力和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批准,于202075日前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行远楼422室),并按填表说明一并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

2.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3.考察公示。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会议听取应聘人员试讲,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

4.学校批准,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通过考察获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按原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应确定;具有博士学位但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2.学校给予获聘任教师一年的适应期,教学工作量减半,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优先派出参加教育部、省市的思政课教师培训班。

3.获聘者除按照所聘教师岗位兑现薪酬待遇外,另享受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人均1000/月,按年度考核结果核发)。

4.获聘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学校专职思政课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    事    处:闫  伟  66782183       weiyan@ouc.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晓斌  15966876268    yangxiaobin@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6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