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7
文章作者:
杜红凯
发布人:
孔凡亮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3号),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推荐人选必须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特别是在本科教学中业绩突出,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推荐人选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六)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以下两类人员可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的;积极投身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指标

按教育部通知,我校推荐指标为3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申报表》(附件1《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个人情况简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务必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对申报人选个人信息、教学科研情况、奖惩情况等进行核实把关。各单位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人。

请各单位将《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申报表》、《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个人情况简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23日前提交学校人事处(行远楼42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bokai@ouc.edu.cn

(三)学校审议

学校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杜红凯、胡博凯

联系电话:66782689

  

  

附件:

1.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申报表.doc

2.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个人情况简表.xls

  

  

  

人事处  

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