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7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顾欣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密集优势,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科学精神,师德师风高尚,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

按教育部通知,学校推荐名额为2人。教育部平台共遴选60人左右。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表》(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个人情况简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务必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对申报人选个人信息、教学科研情况、奖惩情况等进行核实把关。各单位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人。

因教育部要求的时间紧张,请各单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个人情况简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31前提交学校人事处(行远楼42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bokai@ouc.edu.cn

(三)学校审议

学校审议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红凯  66782689  15154265669  dhk@ouc.edu.cn

胡博凯  66782689  15666822017  hubokai@ouc.edu.cn

  

  

附件: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表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个人情况简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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