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研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9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孔凡亮
浏览次数: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科研绩效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程序

1.经费查询

课题负责人登录财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课题组可以支配的间接费用,按照学校管理要求,目前每位课题负责人有三类间接费用账号:

1)“58”+课题负责人的人员号(20173月前产生的间接费用)

2)“581”+课题负责人的人员号(20173月后纵向项目间接费用)

3)“582”+课题负责人的人员号(20173月后横向项目间接费用)

课题负责人可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每个课题提取的间接费用信息。

2.报送发放表

课题负责人于202013日前将《2019年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人事处(行远楼424房间),电子版发至lanleibo@ouc.edu.cncwky@ouc.edu.cn

3.经费划转

课题负责人将本次拟发放的科研绩效总额,从间接费用账户划转至学校科研绩效发放账户(账号:0000000-851510100016)。

202018号至2020113号课题负责人可通过财务处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办理科研绩效划转业务(具体步骤详见附件2),课题负责人需将网约单和《2019年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纸质版一份同时送至财务处(行远楼258房间)。

4.经费核对与发放

人事处汇总各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科研绩效发放数据,并与财务处完成经费核对后,向财务处送交科研绩效发放通知,本次发放将与学校业绩津贴发放同步进行。

二、发放范围及要求

1.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科研绩效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校内在职职工(含派遣制人员),不包含学生。

2.本次发放2019年及以前年度已完成分配的间接费用中的绩效。

3.课题组间接费用可以用于发放科研绩效,也可以用于报销在直接费用中不能开支的通讯费、专家接待费、审计费、办公用品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支出,相关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4.间接费用中科研绩效根据实际到校课题经费比例、中期进展和验收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发放。相关规定如下:

纵向课题验收通过前累计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课题组间接费用总额的70%

横向课题验收通过前累计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课题组间接费用总额的50%,且不得高于课题经费到校进度比例。(技术转让类项目绩效可一次性发放)

5.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于项目结束年度完成所有绩效发放。

三、注意事项

1.各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科研绩效发放表中的发放金额合计需与划转至学校科研绩效分配专用账户的金额完全一致;

2.提交的电子版信息应与纸质版信息完全一致;

3.科研绩效发放表中的人员号、姓名请务必核对准确,防止出现上错卡的情况

4.2019年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的人员号”

四、联系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发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左浩飞  66782610  zuohaofei@ouc.edu.cn

文科处联系人:    徐晓琨  66786103  xxk_cherry@126.com

人事处联系人:    蓝雷波  66782526 lanleibo@ouc.edu.cn

财务处联系人:    潘联洲  66786667  cwky@ouc.edu.cn



附件

1.2019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xlsx

2.科研绩效划转业务操作步骤.pdf



科学技术处、文科处、人事处、财务处   

2019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