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派遣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孔凡亮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289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3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学校与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资公司)拟组织全校派遣职工进行2019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下简称社保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基数公示

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学校派遣职工《2019年度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将在市人资公司和人事处同时张贴公示。

公示地点:市人资公司515室(青岛市同安路891号)

 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室)

公示日期:20191月8—1月14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人资公司或人事处反映。

二、签字确认

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2019年度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分单位发送需派遣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请各单位于1月15日(星期)下午17:00前将经派遣职工、单位工会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2019年度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一式二份(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

如派遣职工对本人2019年社保基数有疑问,请务必于1月15日(星期)下午17:00前到人事处办公室核实,按照规定社保基数提交青岛市人社局后将不能修改。

三、其他事项

1.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因2018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暂按2017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927元)和60%(3185元)封顶保底申报2019年社保基数2018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2.市人资公司将于1月16日向青岛市人社局申报2019年社保基数。20191月派遣职工工资将以新的社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实发工资相应进行调整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人事处联系人:谢瑞堂  孔凡亮

联系电话: 66782517

电子邮箱:kongfanliang@ouc.edu.cn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公司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88917053

 

附件:

1.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2019年度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分单位单独发送

 

人事处   

2019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