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答辩评议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8年12月24日组织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学校答辩评议工作;各单位须于12月24日上午前完成教师系列副教授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评审 方式 | 学科组 | 参评人员范围 | 时间 | 地点 |
学校 评审 | 理工科 | 理工科正高参评人员(申报理工科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2018年12月24日 上午8:30-12:00 | 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一会议室 |
人文社科 | 人文社科正高参评人员(申报人文社科教授、编审) | 2018年12月24日 下午14:00—16:00 | ||
思政系列 | 思政系列参评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 | 2018年12月24日 | ||
二级 单位 评审 | 各单位岗聘委员会 | 各单位参评教师系列副教授的人员 | 2018年12月24日上午前,各单位组织评审并报送结果 | 各单位 确定 |
备注: 1.参加学校评审人员的具体答辩时间由人事处根据申报职务、单位顺序等确定后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 2.二级单位评审的具体通知已单独发给各单位;参加单位评审人员的具体答辩时间等事项由所在单位确定后通知。 | ||||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须根据学校《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专家评委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规定;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规校纪,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对出现违纪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为确保个人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学术工作的规范严谨,请相关教师认真检查PPT汇报材料,须与申报材料一致,如出现学术不严谨或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审资格。
人事处
201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