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王莹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205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遴选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联合国难民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青年专业人员全国共选派7人,任期12个月。经批准可延长任期,最多不超过2年。工作地点、内容等岗位具体情况可详见《2018年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见附件2)。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派出人员提供资助。

三、选拔推荐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18年岗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指南里要求的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单位研究审批。

2.单位推荐

相关单位从申请人政治思想、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根据本单位工作整体安排、对青年专业人员培养和单位长期发展等角度考虑,对申请人能否派出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于10月18日前将拟推荐人提交的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学校人事处(行远楼422房间);二级单位初步同意的申请人须在10月10-2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根据总体情况进行遴选推荐。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家庭、事业等因素,慎重申报;推荐单位应合理安排相关事宜,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等情况。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录取后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杜红凯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箱:dhk@ouc.edu.cn

 

 

 

     附件:

     1. 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遴选通知.pdf

     2.   2018年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