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采集申报养老保险信息指标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要求,需要采集教职工个人相关信息,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和退休人员。
其中,2014年10月1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及2014年9月30日前(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暂按在职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7年8月22日至8月31日)
(一)截止2017年8月21日的在职人员
人事处将需要信息采集的人员名单及个人需填写的在职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发至各单位,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个人信息填写。
请各单位在8月31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填写的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各院系及重点实验室请发至ljm@ouc.edu.cn,其他单位请发至zyf@ouc.edu.cn。
(二)2014年9月30日前(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此类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无需本人填写。
(三)2014年10月1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此类人员暂按在职人员采集信息,人事处将人员名单及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发至离退休工作处,由离退休工作处组织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审核及确认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学校根据人事档案核对个人相关信息。
按照山东省文件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范围的,人事处形成每位教职工的养老保险上报信息确认表,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统一交至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教职工个人信息采集时间紧,采集信息多,涉及到养老保险等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教职工。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填报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真实、有效。
2.在职人员的单位、人员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校时间为人事处系统导出信息,请教职工本人核对,其他信息需教职工个人填写。
3.人事处将根据教育部和省人社厅规定的人员范围上报有关数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人事处
联系人:梁君明周益锋
联系电话:66782526 66781890
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胡保革
联系电话:82032930
附件2:信息采集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xlsx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