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17-03-05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浏览次数: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以下称“研究院”)于200412月成立,经过十余年的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平台作用,多份报告得到国家领导人的批示,一批研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学校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和法学三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申请获批提供了重要支持,为学校人文社会学科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十二五”的建设和发展,研究院已经形成海洋战略研究、极地和深远海问题研究、海洋综合管理研究、海洋经济发展研究、海洋文化研究、海洋环境资源法与生态文明研究六个特色鲜明的重点研究方向。“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改革科研评价机制,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绩效奖励机制以及运行保障机制,将研究院作为深化综合改革的示范区,力争在“十三五”末将其建成我国研究海洋发展重大问题的权威智库,进入国家50-100个智库行列。

现面向校内外招聘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和海洋战略研究方向带头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岗位职责

(一)研究院院长

1、策划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全面负责研究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吸引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较强竞争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组织申报和实施人文社科高层次项目,取得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

4、推动创新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研究院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岗位职责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

(三)海洋战略研究方向带头人需要组建相关研究团队,重点在海洋安全和权益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并发挥智库作用。

二、招聘条件

1、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学习和工作经历,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续聘者不受该年龄限制);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具有组织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研究的能力;曾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办事公正,顾全大局;

4、受聘后应全职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

三、提供待遇

根据应聘者情况,薪酬及支持条件等参照“中国海洋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特聘教授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年薪由“基础薪酬+业绩津贴”组成,基础薪酬由学校支付,业绩津贴由设岗单位或团队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视其工作情况支付。其中基础薪酬为:第一层次80万(税前人民币,下同),第二层次60万元,第三层次40万;业绩津贴在0-20万元之间浮动。

2、学校为新引进的特聘教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用于满足人才初期开展科研工作的必要经费需求,第一层次90万元,第二层次60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3、学校为新引进的特聘教授提供安家及购房补贴,第一层次120万元,第二层次100万元,第三层次80万元。

4、学校协助特聘教授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事宜。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应于201731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综合考察:通过学校初选者,根据报名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考察;

4、确定人选: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予以聘任。

五、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金天宇    13608971797

E-mailjintianyu@ouc.edu.cn

附件:

1.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doc

2.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岗位申报表.doc

3.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组织架构图(可调整)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