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1208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实施办法》(海大人字〔201620号)及相关协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人,每人2万元;二等奖6人,每人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发明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且45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161231日(下同)。

3.近三年来(201411日以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下述“以上”均包含本数):

1)入选教育部“****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者等相当或以上层次人才称号或奖励之一。

2)理工农医类申报人须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含)以上,或累计实到科技经费200万元(含)以上;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或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或两项国家级项目(以上均含在研或结题项目)。

3)从事工程领域的研究工作,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重要技术专利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理工农医类申报人须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含)以上(前三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前两位);或在国家奖励办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一等奖(前两位)或二等奖(首位)。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须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首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得者(首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入选者、教育部《智库专刊》入选者之一。

5)理工农医类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及其系列刊物、PNASCell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含)以上(中科院小类分区)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人文社科类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B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6)获得与第2-6条同等水平成就者。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

申报推荐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申报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2)由科技处、文科处及各级学术委员会提名推荐。

2.学校评审

学校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统一评议,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3.学校公示

对拟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批准后通报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天泰公益基金会。

4.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会同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天泰公益基金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表》、《第十八届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11017:00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同时将电子版(附件2、汇总后的附件3)压缩并命名为“学院名称-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材料”发送至kongfanliang@ouc.edu.cn

2.推荐方式为“由科技处、文科处及各级学术委员会提名推荐”的,由提名推荐单位收集、汇总申报材料(由提名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报送要求同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瑞堂  孔凡亮

联系电话:0532-6678251766782838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表.doc

3.第十八届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