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学校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教职工进行集中申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2015年国内毕业的研究生和2012年-2015年来我校就业的国外留学研究生。2016年毕业的国内研究生和2016年来我校就业的国外学历研究生于2017年进行补贴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
(1)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两份;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留学回国毕业生
(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补贴标准、期限
(一)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二)补贴期限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份为准。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且首次申领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教职工于2016年7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已经申领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教职工无需报送材料。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鲍泽峰
联系电话:66782526
人事处
201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