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868

各相关教职工: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学校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教职工进行集中申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2015年国内毕业的研究生和2012年-2015年来我校就业的国外留学研究生。2016年毕业的国内研究生和2016年来我校就业的国外学历研究生于2017年进行补贴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

1)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两份;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留学回国毕业生

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补贴标准、期限

(一)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二)补贴期限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份为准。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且首次申领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教职工于2016年7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已经申领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教职工无需报送材料。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鲍泽峰

联系电话:66782526

附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人事处   

2016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