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次数:594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7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20151120165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对以国家计划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资助。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6930日不足6个月的,或申报的同一个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不得申报。

二、推荐数量

山东省为我校下达的推荐数量为20项。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资助额度调整为一等每项资助9万元,二等每项资助6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请认真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可根据申报内容对表格进行调整),《申请表》除封面外,填写内容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影响匿名评议的信息,否则将不予受理),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目录格式见附件3)。

工作站(基地)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基地)申报。

(二)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根据博士后人员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遴选项目并进行排序。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由人事处联系人发各学院博士后负责人邮箱。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推荐的申请资助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后审核上报。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word电子版只须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六、项目经费预算6项内容,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李明)。请务必删除影响匿名评审的《申请表》封面及申报须知。

《佐证材料》1份(目录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人事处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人事处提供);以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曾获科研奖励、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公布文件或证书,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公布文件(主持科研项目合同书报送盖章页,参加的科研项目无须提供),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等。所有材料使用A4纸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页数不超过20页。

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于2016612日前将推荐的申请人员的《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人事处联系人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交至人事处联系人,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佐证材料目录.doc

附件4: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人事处联系方式.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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