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中青年教职工,学校将组织第十七届“天泰优秀人才奖”推荐评选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实施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16〕20号
)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发明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第 1 条并第 2-7条之一,申报业绩为近三年个人成果(下列表述中“以上”均含本数)。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者等相当或以上层次人才称号或奖励之一。
3.理工农医类申报人须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或累计实到科技经费2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或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或两项国家级项目(以上均含在研或结题项目)。
4.从事工程领域的研究工作,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重要技术专利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理工农医类申报人须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前三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前两位);或在国家奖励办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一等奖(前两位)或二等奖(首位)。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须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首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得者(首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入选者、教育部《智库专刊》入选者之一。
6.理工农医类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及其系列刊物、PNAS、Cell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以上(中科院小类分区)发表3篇以上论文;人文社科类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B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
7.获得与第2-6条同等水平成就者。
三、奖励方案
奖金总额10万元,设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2人,每人2万元;二等奖6人,每人1万元。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
个人申报,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或由科技处、文科处及各级学术委员会提名推荐。
请各单位将候选人《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推荐表》、《第十七届“天泰优秀人才奖”申报业绩汇总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2016年5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ongfanliang@ouc.edu.cn。
2.学校评审
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统一评议,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3.学校公示
对拟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批准后通报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天泰公益基金会。
4.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会同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天泰公益基金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道平 孔凡亮
联系电话:66782517
附件:
1. 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天泰优秀人才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