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6年度)》要求,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已申报第5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8.企业博士后申请特别资助由所在企业组织申报和推荐,学校不受理企业博士后特别资助申请。
二、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有资格申报的人员,并鼓励曾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人员,积极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项目。
学院要对申报人员申报书的真实性把关,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申报书内容要突出研究创新能力,学院要予以审核把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确保申报质量,有多名申报的,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排出推荐顺序。
人事处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申请人2016年3月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准备申报材料。3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2.填写完申报材料后,在线提交后打印《申请书》并签名(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请书》学校备案)。
《申请书》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2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申请书》1套单独装订成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A4幅面,左侧装订。
3.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学校人事处将于3月6日-8日登录“基金管理系统”,对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5.申报人员登录“基金管理系统”查询人事处审核结果,将申请材料于3月9日前报学院,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学院报送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纸质版1套。
3.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请各学院于2015年3月10日将以上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项目题目最好凝练、简洁研究内容明确等。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申请书中涉及设站单位填写意见和盖章处由学校统一填写,不需流动站签章。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附件:
5.人事处联系方式
人事处
201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