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以团队方式选派人员出国留学的函》(留金发[2015]3115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配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两个一流建设”,见附件2)的实施,经研究,留学基金委决定于2016年在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中,试点支持部分高校围绕两个一流建设选派人员出国留学。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该项目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各单位应紧密结合“两个一流建设”规划,提出具体选派方案及人选,选派方案要有预期目标、人员选派计划、在外管理及回国考核评估办法等。
2、同一团队人员的派出时间、回国时间应一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应一致。以问题为导向,攻坚克难,确需分赴不同国家和留学单位的,须在选派方案中阐述理由。
3、国外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或实验室等。
二、团队派出方式
1、团队规模:每个团队不得少于2人;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三、申报条件
1、推荐人选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见附件3)和《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4)规定的申请条件。
2、推荐时可暂不提交外方邀请函、外语水平合格证明,但须在派出前补交。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申请“以团队方式选派”的教师,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见附件5)和《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报所在院系。
2、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结合两个一流建设规划,按照选派条件择优推荐。
请于1月18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表中需标注团队成员身份,如组长、副组长、组员)及单位选派方案(需有预期目标、人员选派计划、在外管理及回国考核评估办法等团队整体派出方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xpeng@ouc.edu.cn。
3、学校选拔
学校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遴选,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并通知院系和本人。
4、准备申请材料
请选派人员于2016年1月21日-25日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各项信息(受理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并根据《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见附件7)上传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时请慎重选择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一旦录取一律不予变更。
2、录取结果将于2016年3月公布,在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的国家项目。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可申请。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箱:xpeng@ouc.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关于以团队方式选派人员出国留学的函》(留金发[2015]3115号)
4、《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