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5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定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6日进行,请各单位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14]7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同条件待遇且由学校事业费支付工资的人才派遣人员,在站全职科研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方式到我校工作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详见党委组织部通知)。
2、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20%。
二、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1、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条件(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7)
2、评选范围、名额
(1)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教师岗位人员。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非教师岗位人员。
(3)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5 %以内。
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属荣誉称号,由学校通报表彰和奖励,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3、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评选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
(2)评优工作要坚持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质量。要通过评优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与实施
各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评优工作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评审推荐,机关工作人员的评优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
四、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负责单位 |
2015年12月31日前 | 各单位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自我小结,填写考核表;组织教职工考核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收考核表。审核考核表,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和结论,并将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所在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考核的基础上,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 各单位;所在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2016年1月6日前 | 机关党委、直属业务部门党总支和各学院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至附件6)等材料于2016年1月6日以前报人事处(同时请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nmeng@ouc.edu.cn)。 | 各单位;所在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2016年1月22日前 | 审核各单位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将评优结果,优秀教师及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发文公布、存档。 | 人事处 |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中评出学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考核的所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同条件待遇且由学校事业费支付工资的人才派遣人员、在站全职科研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1)。
2、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方式到我校工作的人员计入所在单位的考核人数。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派遣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从外单位调入且不满半年的,由原工作单位写出评语,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4、对于在试用期或未确定职务的新录用人员,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在站全职科研博士后按在职人员管理,参加年度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
6、在批准期内的国内外进修、访问学者等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年度考核结果视同为考核合格,由所在单位填写《2015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
7、因病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不包括寒暑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的以及校内离岗退养等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填写《2015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5)。
8、各单位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9、单位中层领导班子正副职和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处级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及科级专职党政管理干部(七、八级职员)不计入所在单位考核人数,不占单位考核基数。
10、为做好个人考核表的归档工作,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考核表备注栏的要求进行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A4纸双面打印。
11、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申诉,按《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蒙
联系电话:66782526
电子信箱:sunmeng@ouc.edu.cn
附件3: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4:2015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5:2015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附件6:2015年度各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7: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条件
人事处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