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5]7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做好学校2016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国内访问学者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两类。
二、申报要求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1. 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2. 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1. 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
2. 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三、申报程序
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
有意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单位需提交《中国海洋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3)。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本及纸介文本各一份;纸介文本用A4打印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介文本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kongfanliang@o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道平 孔凡亮
联系电话:66782517
邮箱:kongfanliang@ouc.edu.cn
附件:
附件2: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05年12月更新版)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3月版,仅一级学科)
人事处
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