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发布时间:2015-09-23浏览次数:1983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青岛市《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31号)和《关于做好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192 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及博士后人员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补贴)项目

(一)博士后流动站科研资助。

(二)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三)应用研究项目奖励。

(四)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五)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

(六)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

二、资助(补贴)项目申报条件、标准和材料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资助

2015430日以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展应用研究项目的,可申报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流动站当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各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流动站申报材料如下:

1.青岛市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科研资助申请表(1份,见附件5)。

2.选取1201543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人员的进站介绍信(复印件1份,人事处提供)。

3.选取12015430日以后进站且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的开题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01471日—2015831日进站的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已经申报过但经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领材料如下:

1.青岛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6)。

2.博士后人员进站介绍信(复印件1份,人事处提供)。

3.开题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应用研究项目奖励

2012115日起,在站博士后人员开展应用项目研究,五年内成果在我市应用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考核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可分别申领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不同档次的奖励。申领材料如下:

1.青岛市博士后研究人员成果转化或创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7)

2.博士后人员进站介绍信(复印件1份,人事处提供)。

3.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201451日以后,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不含在职人员),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合作导师可申报2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符合条件的合作导师申报材料如下:

1.青岛市博士后合作导师科研资助申请表(1份,见附件8)。

2.博士后人员进站审核表(复印件1份,人事处提供)。

3.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

符合领取博士后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报20155月至20158月的生活补贴,(按月计算,每月每人2500元),已申请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请。

此项申报材料由人事处提供。

(六)在站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

符合领取博士后住房补贴的人员(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且未租住学校公寓,或租住的学校公寓单套建筑面积达不到75平方米的,可申报20155月至20158月的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人每月25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已申报过的月份不得重复申请。

此项申报材料由人事处提供。另外,本次申请住房补贴的博士后人员需要在《领取住房补贴花名册》上签字。

三、申报程序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资助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科研资助的,请于925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

(二)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及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住房补贴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请于925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见附件9)。

四、其他事宜

(一)符合领取的补贴项目和博士后人员名单以及《领取住房补贴花名册》人事处联系人随后下发各学院。

(二)以上资助(补贴)项目截止计算时间为2015831日。

(三)申报材料中博士后人员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原件青岛市审核后退回。

(四)博士后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链接地址:http://web.ouc.edu.cn/rsc/36/2e/c1058a13870/page.htm)。

(五)2015922日下午下班前接青岛市关于申领博士后补贴的通知,因青岛市要求上报材料的时间紧张,申报人需准确核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并按通知要求时间及时报送,以免影响9月份青岛市博士后补贴的发放工作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9)。

附件:

1.《关于做好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192号)

2.《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

3.《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人社发〔2013〕31号)

4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补充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26号)

5.《青岛市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科研资助申请表》

6.《青岛市博士后人员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

7.《青岛市博士后人员成果转化或创业奖励申请表》

8.《青岛市博士后合作导师科研资助申请表》

       9. 人事处联系方式


                 人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