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统一管理的部分派遣职工聘期将满,现就各单位派遣职工聘期期满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的2015年7月31日前聘期期满派遣职工(名单详见附件1)。
二、聘期考核
(一)自我考评。派遣职工填写《人才(劳务)派遣职工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
(二)单位考核。用工单位考察职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提出是否续聘的意见。续聘的职工,用工单位要作出下一聘期的工作安排,确定下一聘期期限,并组织签署《岗位工作协议》(见附件3);不续聘的职工,用工单位应提前一个月报人事处,并通知职工本人,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聘期考核表和岗位工作协议(一式四份)交到人事处办公室。
(三)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用工单位提交的聘期考核表和岗位工作协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续聘职工与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用工单位根据派遣职工的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对于派遣职工是否续聘须有明确的书面意见。
2. 请各用工单位将续聘派遣职工的工资经费划转回执于2015年5月21日前送至人事处办公室。未划转经费的视为不再续聘,请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 前期已经提交聘期考核表的派遣职工无需再次提交考核表。
4. 聘期期满的返聘教职工参照以上通知办理续聘手续,并划转工资经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 系 人:王道平 孔凡亮
地点: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室)
联系电话:66782517
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