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国家百千万人才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推荐名额
按教育部通知,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教育部报送候选人不超过50名,2015年全国将遴选产生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00名左右。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一览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于4月2日前将申报人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18),电子版发至lzb@ouc.edu.cn。
(三)学校审议
学校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
请推荐人选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3),按填写说明填报并打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并通过系统生成后缀为RPU的数据库文件。
请于4月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同时将RPU数据库文件发至lzb@ouc.edu.cn。
联系人:李召斌 66782519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