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01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学校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候选人选拔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全国计划选派300人。
2、选派对象:我校艺术教育教师。
3、选派类别:访问学者、博士后。
4、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见附件3) 中第二条第二款的要求,入校工作满2年,如有长期出国(境)研修经历还须返校工作满2年。
3、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4)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2015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见附件6)和《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并报所在单位审批。
2、单位审核。单位结合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要,严格按照选派条件择优推荐,并于3月13日前将《2015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和《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电子版发送xpeng@ouc.edu.cn。
3、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并告知选派人员填报相关材料。
4、网上注册。经学校研究确定的选派人员于3月20日-4月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见附件7)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项目名称”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受理单位名称”为“中国海洋大学”。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件:xpeng@ouc.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01号)
3、《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
5、《2015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研修申请表》
6、《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7、《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
人事处
201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