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学术型、应用型和学术兼应用型。
二、重点推选学科:学术型专家重点推荐学科详见附件2,应用型和学术兼应用型专家不限推选学科。
三、推选人数: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四、基本条件: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3。
请各单位按照重点推选学科及基本条件的具体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15年1月26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xpeng@ouc.edu.cn。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推荐专家既是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支持,也将对我校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产生积极影响,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附件1:《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
附件2:《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