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聘期期满派遣职工进行聘期考核并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12-26浏览次数:137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派遣职工的管理,现就各单位派遣职工聘期期满考核及续签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用工方式在学校工作的聘期期满职工(名单见附件一)。

二、聘期考核

各单位需对本单位聘期期满职工进行聘期考核,主要考察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提出是否续聘意见,并对要续聘的职工作出下一聘期的工作安排。请于201516日前将聘期考核表(附件二)交到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

三、签订劳动合同

为方便派遣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将于2015199001600来校集中签订劳动合同,地点为行远楼425房间,届时请派遣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

1.用工单位根据派遣职工的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对于派遣职工是否续聘须有明确的书面意见。

2.请各用工单位将续聘派遣职工的工资经费划转回执于201518日前送至人事处办公室。未划转经费的视为不再续聘,请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前期已经提交聘期考核表的派遣职工无需再次提交考核表,请直接在上述规定时间到人事处续签劳动合同。

4.聘期已满且续聘的返聘教职工参照以上通知提交聘期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到人事处签订返聘协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道平 孔凡亮

联系电话:66782517

 

附件1:聘期满或即将期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人才(劳务)派遣职工聘期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