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派遣职工的管理,现就各单位派遣职工聘期期满考核及续签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用工方式在学校工作的聘期期满职工(名单见附件一)。
二、聘期考核
各单位需对本单位聘期期满职工进行聘期考核,主要考察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提出是否续聘意见,并对要续聘的职工作出下一聘期的工作安排。请于2015年1月6日前将聘期考核表(附件二)交到人事处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
三、签订劳动合同
为方便派遣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将于2015年1月9日9:00—16:00来校集中签订劳动合同,地点为行远楼425房间,届时请派遣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
1.用工单位根据派遣职工的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对于派遣职工是否续聘须有明确的书面意见。
2.请各用工单位将续聘派遣职工的工资经费划转回执于2015年1月8日前送至人事处办公室。未划转经费的视为不再续聘,请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前期已经提交聘期考核表的派遣职工无需再次提交考核表,请直接在上述规定时间到人事处续签劳动合同。
4.聘期已满且续聘的返聘教职工参照以上通知提交聘期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到人事处签订返聘协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道平 孔凡亮
联系电话:66782517
人事处
201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