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565

各有关单位: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1名。教育部对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第四条要求执行:

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学院按照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推荐时请附推荐理由:包括被推荐教师所在专业在国内的水平、拟访问学校相关专业的水平,被推荐教师的优势和潜力,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在访学期间的安排等情况。被推荐教师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述材料请于415日前报送人事处(行远楼41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weiyan@ouc.edu.cn

四、注意事项

有关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szpx/)和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闫伟

联系电话:66782517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3.《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