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聘期期满派遣职工进行聘期考核并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1-03浏览次数:22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派遣职工的管理,各单位需对本单位聘期期满派遣职工进行聘期考核,提出续聘意见,续聘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用工方式在学校工作的聘期期满职工(名单见附件一)。

二、聘期考核

各单位需对本单位聘期期满职工进行聘期考核,主要考察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提出续聘意见,对要续聘的职工作出下一聘期的工作安排。请于17日前将聘期考核表(附件二)交到人事处办公室。

三、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本次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相对集中,派遣公司将于199001600来校集中签订劳动合同,地点为行远楼421房间,届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

1.对于无明确续聘意见的,派遣公司不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2.对于续聘的自筹经费聘用的人员,2014年度经费未划到派遣人员工资归集发放账户(0204-502563)的,不能续签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道平闫伟

联系电话:66782517


附件一:《聘期期满人员名单》

附件二:《人才(劳务)派遣职工聘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