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公布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申请时间、申请人基本条件等方面有所调整。为使计划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教师提前做好申报准备,现将2014年项目的调整之处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录取时间的调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二、选派管理的调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CET4和CET6成绩不能作为成绩证明。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水平达到条件者。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保留至次年的3月31日。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