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愿意从事科研服务工作;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财务会计上岗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4、了解科研项目合同认定流程,较熟练地应用办公软件,了解网络技术,具有一定的口语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岗位职责
1、配合学院办理科研项目合同认定,协助做好科研一般性文字处理工作;
2、按规定办理科研经费开支报销及会计处理业务,及时反馈经费执行情况,按要求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财务工作;
3、协助做好其它科研服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guqiang@ouc.edu.cn,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学校会同工程学院组织初审、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管理与待遇
1、管理办法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2、待遇
工资:1500元/月
交通补贴:138元/月;
社会保险:根据青岛市相关文件规定,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其它:根据工作绩效另计。
五、有关说明
1、参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12日。
3、初选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信息。
六、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谷强
联系电话:0532-66781132
邮箱:guqiang@ouc.edu.cn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人事处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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