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3]30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关于两院对院士候选人在名额、年龄、国籍、候选人资格、推荐和提名渠道等方面的规定,请查阅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详阅附件2,附件3)。其中,以下两方面请特别注意:
(一)年龄要求
1、中国科学院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中国工程院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
(二)推荐提名方式
1、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同一候选人被多渠道推荐。
2、从2013 年开始,中国工程院将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单位、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并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不得接受重复提名,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
二、材料报送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部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部分,请务必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见本通知附件2中“相关申报材料/推荐书及推荐材料附件1部分”文件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部门专用)》(第三章-第五章)。
上述《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各学部所需份数为:数学物理学部45份;化学部40份;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27份;地学部22份;信息技术科学部23份;技术科学部37份。每位候选人材料中须有1份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原件,原件不装订,其他可为原件复印件。
2.《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一套。需要退还的材料请注明。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份。
5.数据上报光盘一份。内含《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电子文件(PDF格式)。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提名书》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请在附件3中下载安装)形成。
各学部所需份数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工程管理学部各需16份,其他学部各需25份。每位候选人材料中须有4份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原件,原件不装订,其他可为原件复印件。
2.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套。需要退还的材料请注明。
3.关于《提名书》非涉密的证明。
4.数据上报光盘一份。内含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数据存盘”功能导出的数据文件。请注明候选人姓名及学校名称,光盘不退还。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 系 人:魏军 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1913 66782519
电子邮箱:weijun@ouc.edu.cn lzb@ouc.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候选人的通知》.rar
人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