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5浏览次数:28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3]30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关于两院对院士候选人在名额、年龄、国籍、候选人资格、推荐和提名渠道等方面的规定,请查阅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及相关文件要求(详阅附件2,附件3)。其中,以下两方面请特别注意:

(一)年龄要求

1、中国科学院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8 71日(含)以后出生)。

2、中国工程院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371(含)以后出生。

(二)推荐提名方式

1、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同一候选人被多渠道推荐。

2、从2013 年开始,中国工程院将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单位、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并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不得接受重复提名,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

  二、材料报送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121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人事处,以便学校及时掌握申报动态;另外,请申报人于2013310将下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18)。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部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部分,请务必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见本通知附件2中“相关申报材料/推荐书及推荐材料附件1部分”文件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部门专用)》(第三章-第五章)。

上述《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各学部所需份数为:数学物理学部45;化学部40;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27;地学部22;信息技术科学部23;技术科学部37份。每位候选人材料中须有1份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原件,原件不装订,其他可为原件复印件。

  2.《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一套。需要退还的材料请注明。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份。

5.数据上报光盘一份。内含《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电子文件(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提名书》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请在附件3中下载安装)形成。

各学部所需份数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工程管理学部各需16份,其他学部各需25份。每位候选人材料中须有4份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原件,原件不装订,其他可为原件复印件。

  2.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套。需要退还的材料请注明。

  3.关于《提名书》非涉密的证明。

  4.数据上报光盘一份。内含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数据存盘”功能导出的数据文件。请注明候选人姓名及学校名称,光盘不退还。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 系 人:魏军   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1913   66782519

电子邮箱:weijun@ouc.edu.cn   lzb@ouc.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候选人的通知》.rar

     2中国科学院通知文件及填报系统.rar

     3中国工程院通知文件及填报系统.rar

 

 

 

                                   人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