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2年度派遣人员岗位自查及2013年度派遣用工计划申报等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于2012年底对合同期满的人才(劳务)派遣职工进行了聘期考核并提出了续聘的意见,现将续签劳动合同(返聘协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用工方式在我校工作的聘期期满职工(名单见附件)。
二、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本次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相对集中,学校将联系派遣公司于
三、其他
1. 未交聘期考核表的,届时请携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表。对于无明确续聘意见的,不再签署劳动合同。
2. 经费自筹的,2013年度经费未划到派遣人员工资归集发放账户(0204-502563)的,不续签劳动合同。
3. 返聘协议签订期限为一年。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道平 闫 伟
联系电话:66782517
附件:期满人员名单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