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于7月2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2012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布置了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提高选派质量,增加留学效益,日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进一步提高选派质量的函》(留金发[2012]3026号,见附件1),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和派出后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选派环节的变更及要求
1、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专家评审意见表》,对各项目高校选拔推荐候选人的专家评审环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针对上述变化,学校重新制定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见附件2),以替代7月23日发布的通知中的相应表格。该表中“研修计划”部分由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部分由单位负责人根据班子意见填写;“专家评审意见”部分是由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专家组意见并予填写,由专家组组长签字。
评审专家组原则上由所在单位5位以上教授组成,评审重点为“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国外留学院校或科研机构水平、国外合作者的资质和水平等”,并对申请人的出国研修计划提出目标要求。
为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的评审情况进行抽测评估,并作为今后支持各项目学校参与项目选拔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另外,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审核录取时将增加专家抽查评审环节,即每年在审核阶段随机抽取若干所院校的材料,邀请专家对被抽测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被抽测学校的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而对学校选拔推荐工作进行评估,抽测结果也将作为确定下一年度选派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请各单位一定规范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保证推荐人选质量。
2、申报材料
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电子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只需向人事处报送一式一份。上传的邀请信须为正式签署信函,应有明确的留学时间和研修方向。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改版,新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3。
二、派出后管理工作的变更及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各高校加强教师派出后的管理,要求对他们在国外的研修工作给予指导和检查,回国后应进行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因此,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教师的管理,在出国研修阶段给予指导和检查;并对他们回国后的工作状态及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跟踪,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收集整理数据和典型事例,形成《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年度报表》报人事处。届时,人事处将另行发布通知。
三、制定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选派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选派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各高校“围绕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三年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选派计划。为保证规划质量,请各院(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三年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选派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三年实施规划撰写提纲》见附件4,供各单位参考。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1日前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和《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1人以上需排序)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于9月14日前将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规划》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
其它事项,仍按学校7月23日发布的《关于组织2012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执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附件:
1、《关于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进一步提高选派质量的函》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非学生类)》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规划撰写提纲》
5、《人事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