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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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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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博士后流动站、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增中国博士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 2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以及对原有评审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博士后科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年轻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培养他们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高层次人才。为充分发挥我校在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工作中的应有作用,请各博士后流动站、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评审专家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

(一)推荐条件

1、在生产、科研一线工作,热心博士后事业,为人正派,做事公正。

2、年龄不超过60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对部分二级学科(见附件1),可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4、优先推荐的专家: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研究背景;中青年专家。

(二)申报推荐

个人填写《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签字后,于37日前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人事处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原有评审专家的信息,我处将发送至相关专家,如需修改,请各位专家修改后于37日前报送人事处。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附件:

1可推荐副高级职称的二级学科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

3人事处联系方式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