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1年度派遣人员考核评优及2012-2013年度派遣用工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于2011年底对合同期满的人才(劳务)派遣职工进行了聘期考核并提出了续聘的意见,现将续签劳动合同(返聘协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用工方式在我校工作的职工。
二、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本次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相对集中,学校将联系派遣公司于
三、其他
1. 对于无明确续聘意见的,不再签署劳动合同。
2. 经费自筹的,2012年度经费未到财务派遣人员工资归集账户(0204-502563)前,不续签劳动合同。
3. 返聘协议签订期限为一年。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道平 闫 伟
联系电话:66782517
附件:聘期期满人员名单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