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关于认真做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856号)要求,现将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
对
三、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有关问题
对于学科调整后,原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调整到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设站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照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件2)。
请相关单位于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房桂英;联系电话:66782183。
附件:1、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人 事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