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9浏览次数: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关于认真做好第八批博士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856号)要求,现将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和山东省有关部门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有关问题

对于学科调整后,原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调整到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设站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发文确认;对于调整到其他一级学科、且符合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的,此次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统一评审。凡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已招收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评审中不受设站总量限制。比如:某单位设立了历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调整后,历史学分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一级学科,该单位应选择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他两个一级学科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照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件2)。

请相关单位于20123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gy@ouc.edu.cn,待人事处审核后再通知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注明,且不需报送电子文本。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房桂英;联系电话:66782183

 

附件:1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